請不要在兒童旁邊抽煙

交大物理所 高文芳
 
 


1987年筆者趁回國渡假之便,順道到加州走走。當筆者打電話租車時,電話那頭的小姐問筆者要 「吸煙車禍非吸煙車?」

這之前,筆者只聽過飛機上有吸煙區、非吸煙區,非吸煙車倒是第一回聽說。仔細一問,小姐告訴筆者,所謂非吸煙車就是車上禁止吸煙,也就是從未被吸煙者污染過的轎車。

還有,1988年間筆者有一次搭了一輛212的大有巴士,有一位先生無視車上禁煙標示,一上車就掏出香煙一點,車上立時煙霧瀰漫。這時運轉先生突然回頭厲聲斥責,而突如其來的聲響,也讓那位二手煙製造者嚇了一跳,手上的香煙立時鬆落掉地。同時,也相當戲劇化的,幾乎車上所有乘客,都有志一同的拍手叫好。突然暴起的掌聲,讓整車的乘客一直處於極其興奮的奇特氣氛裡。

這兩件事,讓筆者突然警覺到,二手煙對週遭的人所造成的困擾,已經不容忽視。從此,筆者不但戒掉多年有一搭沒一搭的抽煙習慣,更意外的發現,原來筆者其實對煙霧過敏,也從此相當積極地勸導週遭的朋友遠離煙害。當然,筆者的積極和相關的煙害報導,有很大的關係。

那幾年,美國外科總會的庫普正在大力討閥煙商,直指煙害一如毒害。有一回,煙商說吸毒會上癮、抽煙不會。庫普立刻厲聲回應說,煙癮一如毒癮,一樣上癮!更有意思的是,有一回煙商大言不慚地說很多醫生也吸煙,沒想到庫普立刻厲言回擊說,也有醫生吸毒!這兩段對話,透過電視,讓筆者深受震撼。

1990年,筆者在系務會議裡提案,禁止所有人在電物系所在的科學一館所有公共空間吸煙。系務會議不但毫無異議地通過筆者的提案,還附帶要求筆者去協調科學一館所有系、所,請他們在系、所務會議裡提案討論這個禁煙規定。當筆者確定科學一館禁煙規定得到所有系、所確認後,便著手張貼禁煙告示。很多院裡同仁走過筆者身邊,都拍拍筆者的肩膀表示謝意。

隨後筆者央請環工所的葉弘德教授找了十個校務會議代表,在校務會議裡提案通過禁煙規定。雖然不確定交大是不是台灣第一個明文禁煙的公家單位,我們的腳步卻遠在立法院的禁煙條例之前。

然而禁煙告示,只然宣告多數同仁對二手煙的困惑或厭惡,在缺乏罰則、或有效執法下,筆者心下了然,無煙害的環境,才剛起步。數年後,立法院好不容易通過過禁煙條例與相關罰則,政府卻依然一如以往,不見宣導,鮮見取締。有的吸煙者對禁煙標誌視若無睹,有的對何謂公共場所有自己的見解:常見癮君子,對著自己的小孩吞雲吐霧;佔著大樓出入口,對著過往行人飽以煙霧;在公園裡更無視週遭民眾的躲避無門,佔著主要通道,請你跟他一起吞雲吐霧;更常見他們在廁所裡令你措手不及。

一個法案通過後,民眾通常需要一段時間適應,但是如果執法的政府無意執法,無意宣導,即使有像董氏基金會志工無怨無悔的長期投入,癮君子當然對煙害的認知依然缺乏認識的有效管道,自然也對一般民眾恐懼二手煙害的心情欠缺認知,使得無煙害的日子依然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。

最令人憂心的是,無知的年輕人,越來越多人步上這個陷阱輪迴,不但家長一直束手無策,我們的政府也依然「一路走來、始終如一」,對此動口有限,妨論動手。尤其在台灣比較特殊的是,政府也是香煙製造商。角色的混淆與衝突,正是政府「一路走來、始終如一」的原因。國外多的是煙害受害者控告煙商而獲得賠償的案例,遲早我們的政府也會敗訴,這下,賠的不但是許多二手煙無辜受害者的健康,還是自己的納稅錢。

其實,在政府停止製造煙害前,台灣的禁煙運動,還未曾真正開始。幾年下來,筆者最後謹能謙卑的希望,癮君子能夠對兒童網開一面,保留一塊可以正常呼吸的環境給他們。希望癮君子在紓發煙癮時,能夠注意並避開週遭可能出現的兒童。同時,也呼籲政府明確宣示公園、大樓出入口、廁所等皆是公共場所,並加強取締宣導,正視煙害對年輕一代的傷害,以免長此以往,不但我們遲早必須付出龐大的醫療資源,更會因此而動搖國本。

筆者亦呼籲餐飲業者配合,允許顧客在用餐場所抽煙,不但會迅速縮短豪華裝潢的壽命,更會流失大量的客人。不妨看看兒童喜歡的速食業者如何經營一個不受煙害的環境,這些小顧客的父母多數不會帶小孩上不禁煙的餐館用餐。如果你把餐廳分成吸煙區與非吸煙區,也一定要確保煙霧可以完全隔離,要不然這些害怕二手煙的顧客,絕不會來第二次。值此業者配合度持續升高的時候,筆者也要呼籲政府,一定要要求相關業者,明白標示營業場所是否禁煙,讓我們知所進退。筆者更要呼籲政府正視自己腳色的混淆,早謀對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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